本網4月27日訊(記者 丁雋)昨日,是第14個世界知識產權日,恰逢新《商標法》即將實施之際,吉林省工商局、長春市工商局、吉林省商標管理協會在長春市歐亞賣場聯合舉辦為期5天的商標知識宣傳周活動。 此次宣傳周活動主要通過設立新《商標法》知識展板、知名品牌展板的方式,解讀《商標法》修改的8個方面內容,現場還舉行吉林省大米地理標志商標產品展示和商標知識問答互動活動。據介紹,展板展示活動將于4月30日下午結束。 除展示展板活動之外,“流通環節商標專用權保護座談會”也于昨日上午在歐亞賣場會議室舉行。會上,部分品牌經銷商介紹了自身在維護商標權益方面的做法和遇到的問題,工商部門工作人員對相關問題做了現場解答。 一珠寶商問到,“我們品牌在最初注冊時,主要注冊的是鉆石、寶石這一塊,但是隨著品牌的發展,我們未來還可能會涉及到服裝等其他領域,在此,我想請問一下,目前我們正在審批辦理的商標,能否運用到新的商品上?或可否使用‘TM’的表述?” 對此,長春市工商局商標分局副局長艾榮豐表示,“我國目前的商標都是按照商品類別進行注冊,在申請過程中的商標,涉及到侵權也要承擔法律責任。而‘TM’的意思就是告訴人們這個商標正在申請,但是還沒有審批下來,這個標示商家可以用也可以不用,根據自己的情況判斷即可,使用的效果就在于可以給人們一個提示!笔」ど叹謩⒕捌礁本珠L最后表示,《商標法》于去年8月進行了第三次修改,新修改的《商標法》將于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這次修改最突出的亮點是嚴格了商標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增加了侵犯商標專用權的種類,加重對違法行為的處罰。主要條款規定,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同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將他人注冊商標、未注冊的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用,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工商部門處理商標侵權行為時,違法經營額5萬元以上的,處該額度5倍以下罰款(之前是3倍以下);沒有違法經營額或不足5萬元的,處25萬元以下罰款(之前為10萬元以下)。同時,新增對5年內實施兩次以上侵權者從重處罰的情節規定。在侵權賠償證據難以確定的情況下,法院可根據情節判決300萬元以下的賠償(之前為50萬元以下)。這些規定,為嚴厲打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 |